电容式液位计国家标准 GB/T 14324-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产品分类
4.技术要求
4.1 基本误差限
仪表基本误差限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
精确度等级 |
0.5 |
1.0 |
1.5 |
2.5 |
5.0 |
基本误差限
%
|
±0.5 |
±1.0 |
±1.5 |
±2.5 |
±5.0 |
4.2 回差
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回差不应超过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五分之二。
4.3 重复性误差
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重复性误差应不超过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五分之二。
4.4 交流分量
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中的交流分量应不超过20mV(输出信号为0~10mA)或40mV(输出信号为4~20mA),输出直流电压信号的交流分量应不超过量程上限的1%。
4.5 负载电阻
当负载电阻在0~1.5kΩ(输出信号为0~10mA)或0~350Ω(输出信号为4~20mA)范围内变化时,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变化应不超过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五分之一。
4.6 主电源变化
电源电压在额定点的+10%~-15%范围内,频率在额定值-10%~+2%范围内复合变化时,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变化应不超过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五分之一。
直流供电电源电压变化范围应先额定值的±1%,±5%,-15~+10%,-20~+15%,-20~+30%。
4.8 外界磁场干扰
在频率为50Hz,强度为400A/m的外界磁场中,仪表置于影响最大的方向和相位时,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变化应不超过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五分之一。
4.8 串模干扰
当传感器和仪表间的信号回路串接频率为50Hz,有效值为50mV的交流电压时,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变化应不超过基本误差的二分之一。
4.9 长期稳定性
对仪表施加量程的90%的恒定输入信号,连续运行30的,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变化以及试验结束后的下限值和量程的变化均应不超过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4.10 环境温度
仪表的环境温度从t1变化到t2时,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变化应不超过下面式的计算值:
Δt=±α(t2-t1)
式中:
Δt--由环境温度变化所引起的允许仪表示值或输出信号的变化百分数;
t1--20±2℃范围内的实际温度,℃
t2--仪表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的实际温度。℃
α--温度系数,应按表二规定选取。
表2 |
精确度等级 |
0.5 |
1.0 |
1.5 |
2.5 |
5.0 |
温度系数α,%/℃ |
0.025 |
0.050 |
0.075 |
0.100 |
0.100 |
4.11 恒定湿热
仪表经48小时很定湿热试验后,仍应符合第4.1、4.3、4.16条要求,而对4.13.条的绝缘电阻均应不低于5MΩ。
4.12 机械振动
仪表在正常工作位置,以谐振频率和规定的位移(或加速度),在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各经受30min的振动后,仪表仍应符合第4.1~4.3和4.16条的妖气。
4.13 安全要求
4.13.1 绝缘电阻
仪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源端对接地端之间不小于50MΩ;
b. 电源端对输出端之间不小于50MΩ;
c. 传感器正负电极之间不小于50MΩ;
4.13.2 绝缘强度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45%~75%条件下,仪表电源端对接地端之间应能承受平率为50Hz,电压为1500±150V交流正弦电压持续1分钟的绝缘强度试验,不应有击穿和闪弧现象。
注:直流供电的仪表,当其供电电压不超过50V时,试验电压为500±50V。
4.14 密封性
传感器承受的试验压力位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持续20分钟,不应有泄漏和损坏现象。
4.15 运输试验
运输条件试验应按ZBY 002,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1 运输环境温度
仪表在包装条件下,低温(-40±2℃)试验后,仍应符合第4.1~4.3和4.16条的要求。
4.15.2 连续冲击
仪表在包装条件下,经受加速度为10±1g连续冲击1000±10次试验后,仍应符合第4.1~4.3和4.16条的要求。
4.15.3 自由跌落
仪表在包装条件下,经受高度为250mm,连续4次自由跌落试验后,仍应符合第4.1~4.3和4.16条的要求。
4.16 外观
仪表的外表面积铭牌应光洁、平整、色泽均匀,不得有剥落及伤痕等缺陷。
4.17 防爆
防爆仪表应按GB 3836.4 或按GB 3836.2的要求设计、生产,并需经国家制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审查和检验,取得防爆合格证书,在传感器明显处又防爆等级标志。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7.
标志、包装和贮存